明志科技大學與長庚大學跨校借書証換証作業說明
一、使用範圍
明志科技大學圖書館、長庚大學圖書館。
二、借閱規則
(一)每枚借書証可至各校圖書館借閱圖書五冊,借期三十天,到期後不得續借。
(二)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依圖書所屬館之相關規定辦理,讀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三)讀者利用借書証時需遵守各館之其他規則,依各館之規定辦理。
三、換取方式
(一)對象:限本校教職員生,一人限換一証。(說明:明志校友與教職員家屬恕無法換取借書証)
(二)証件:本人持學生証或教職員証辦理。
(三)押金:新臺幣三百元整,還清圖書後,繳回借書証時即退回押金。
(四)辦理時間、地點:請於開館時間至圖書館櫃檯申請換取借証。
(五)期限:二個月(可辦續借)。
說明:換取借書証日起二個月後,需歸還借書証退回押金。若有需要再換借書証則於圖書館櫃檯再次登記辦理。
四、其他相關使用規則
(一)至他校圖書館借書時,請主動出示本校學生証或教職員証。
(二)換取之借書証限申請人使用,申請人需負保管責任,禁止交付他人使用。
(三)若保管不當遭冒用,由申請人負所有賠償責任。
(四)若遺失借書証時,請立即通知圖書館。
**欲本館代借及代還長庚圖書者,請下載表格,填妥內容,e-mail至圖書館諮詢推廣組。hawkeye@mail.mc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