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服務 / 場地設備借用
研究小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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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討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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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人
、雙人視聽欣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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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團體欣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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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拍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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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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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表機
研究小間 (16間)
需本人於借用日當天親自到圖書館櫃檯登記使用,一次最多限登記四小時。欲辦理續借者,需於借用到期前一小時無其他使用者申請借用同一研究小間者方得續借一次。
登記使用而遇每間可開放使用之研究小間都已有他人正在使用時,可辦理當天預約其他研究小間之接續時段使用,一次最多限預約登記四小時。
登記人自登記使用時間起,達半小時以上而未到現場換證使用者,圖書館將收回研究小間並開放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使用期間內有達連續一小時未在現場使用者,圖書館得提前收回研究小間並提供其他讀者使用。
本館於收回研究小間時,使用者若未將個人物品攜回,本館得將該室物品取出集中保管。取出之物品,經在圖書館公告後一個月內如未認領者,則由本館全權處理,使用者不得提出異議。
團體討論室 (3間)
凡3人以上可借閱團體討論室,團體討論室共三間,約可容納3-12人,每間有白板、投影機及無線網路。一次借閱最多限四小時,可在到期前一小時,無人預約同一間時續借一次。
可提供預約,請下載
團體討論室使用申單
,填妥後交由圖書館四樓流通櫃檯。
使用時需集合每間最少容納人數方能借用,小團體討論室需最少三人使用方得提出申請借用,大團體討論室需最少六人使用時方得提出申請借用。其他使用規則請參考圖書館使用規範。
登記人自登記使用時間起,達半小時以上而未到現場換證使用者,圖書館將收回團體討論室並開放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使用期間內有達連續一小時未在現場使用者,圖書館得提前收回團體討論室並提供其他讀者使用。
本館於收回團體討論室時,使用者若未將個人物品攜回,本館得將該室物品取出集中保管。取出之物品,經在圖書館公告後一個月內如未認領者,則由本館全權處理,使用者不得提出異議。
單人
、
雙人
視聽欣賞座 (10座)
請持學生證到八樓視聽中心櫃檯登記借用
,
觀看影片限館內提供
,詳細借閱規則
請參考
。
大
、
小團體欣賞室(1間46人)
大團體欣賞室限由老師上OA申請借用
,
兼任教師無OA帳號者可由圖書館代理申請
。
小團體欣賞室全校師生均能借用
,
可於一星期前預約
,
請下載
團體欣賞室使用申單
。
翻拍架 (1座)
翻拍架放置於四樓閱報區旁
,
請自備相機
。因期刊雜誌不外借,除影印機外可多利用翻拍架翻拍帶出。
影印機 (2台)
本館影印機共2台
,
分別設置於五樓及六樓書庫內
,
影印機專用卡片
請到四樓流通櫃檯購買,一張100元可印100張,紙張不另外收費。
印表機 (1台)
本館印表機共1台
,
設置
四
樓流通櫃檯旁的檢索區內,紙張需自備或洽櫃檯購買2張1塊錢。
明志科技大學圖書館 台北縣泰山鄉工專路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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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 2908–9899 轉 4280 傳真:(02) 2908–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