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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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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館須知
| 借閱圖書資料 | 使用電腦 | 使用電子資料庫 | 借用獨立研究空間 | 使用視聽中心 |
進館須知 |
進入本館須衣著整齊,禁止攜帶飲料(白開水除外)、食物及寵物,亦不得大聲喧嘩。讀者入館時
可將背包攜入,
或寄放置物櫃,重要物品不離身,並關閉行動電話、呼叫器或其他足以影響館內安靜之通訊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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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圖書資料 |
借閱圖書資料,應憑本館核可之借書證親自於四樓流通櫃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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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類型 |
借閱流通資料
(冊、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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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期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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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借次數 |
| 1.學生
(含:專科部、二技部、四技部)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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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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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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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所學生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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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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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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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專任教職員、兼任教師、台塑相關企業單位(見附註)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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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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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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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上讀者類型核可借閱流通資料包含借出圖書所附之『附件』(光碟、錄音帶等)。
b.以上讀者類型核可借閱流通資料包含『館際合作閱覽證件』二件,得續借一次,借期三十日。
c.專任教職員、兼任教師、研究所、專科部、二技部、四技部學生可外借視聽光碟資料以四片為限,但不得續借,期刊借期三日。其他身份限館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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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校友、退休教職員、學分班、研究計畫助理、育成中心廠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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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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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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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與本館締約合作圖書館之讀者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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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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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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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上讀者類型核可借閱流通資料中,圖書與所附之附件(光碟、錄音帶等),借閱冊數上限各為五冊。
b.校友、學分班核可借閱流通資料包含『三樓自習室門禁卡』一件,得續借一次,借期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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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 下列身份申請借閱手續需填具『非專任教職人員借閱服務申請單』,經校內相關單位之主管簽章,始能到圖書館辦理申請借閱手續,辦理申請借閱手續共分為每年2-7月、8-1月兩期間,若於每年2-7閱辦理申請借閱手續,則以7月31日為有效期限;若於8-1月辦理,則以1月31日為有效期限,期限到須重新辦理,並以本人身份證為閱覽證。
a.兼任教師。
b.台塑相關企業單位且長期駐校服務者(例如生技處、營建部等等)。
c.育成中心廠商。
d.研究計畫助理。
- 下列身份申請借閱手續需填具『退休教職員及校友借書手續申請單』,經圖書館審查後始可借閱,並以本人身份證為閱覽證。其證號有效期限以辦理借閱手續日起算一年為有效期限日,期限到須重新辦理。
a.退休教職員。
b.校友。
校友需另持畢業證書辦理。
- 借書逾期罰款
借閱『流通資料』應於規定期限內歸還,逾期者自第一日起,除停止其借書等權利外,並處以每日每冊(件)『五元』之滯還金。逾期者返還所借圖書、資料並繳清滯還金後,恢復其借書權利。
- 宣稱未借書或已還書
A.讀者宣稱未借書或已還書者,應以其宣稱之流通資料到期日隔日起算十個開館日內,到圖書館辦理申訴。
B.若查證讀者宣稱之未借書或已還書之流通資料屬實,且讀者在規定日期內辦理申請者,應全數退還讀者已繳交之罰款,並刪除讀者違規流通紀錄。但讀者未在規定日期內辦理申訴者,將依圖書館閱覽流通規則之「借書逾期罰款」或「賠償」等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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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腦 |
- 館內電腦限供查詢館藏目錄及學術資源使用,不得用於連接非教學及研究所需之BBS、遊戲、賭博性質、證券及期貨交易、色情等網站。違反規定將送導師或教官處理。
- 館內提供無線上網,請設定自動取得IP搜尋無線網路訊號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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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子資料庫 |
- 圖書館提供的電子資源型態有:
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博碩士論文等。歡迎於校內網域內使用。校內師生在校外可藉由SSL「VPN」連線方式連線使用圖書館資料庫。設定方式請參考。
- 本館每學期會舉辦各個資料庫的利用教育,歡迎踴躍參與。
- 電子資源使用上的問題請參考:資料庫Q&A。
- 使用資料庫請務必遵守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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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獨立研究空間 |
- 團體討論室
- 凡3人以上可借閱團體討論室,團體討論室共三間,約可容納3-12人,每間有白板、投影機及無線網路。一次借閱最多限四小時,可在到期前一小時,無人預約同一間時續借一次。
- 可提供預約,請下載團體討論室使用申單,填妥後交由圖書館四樓流通櫃檯。
- 使用時需集合每間最少容納人數方能借用,小團體討論室需最少三人使用方得提出申請借用,大團體討論室需最少六人使用時方得提出申請借用。其他使用規則請參考圖書館使用規範。
- 登記人自登記使用時間起,達半小時以上而未到現場換證使用者,圖書館將收回團體討論室並開放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 使用期間內有達連續一小時未在現場使用者,圖書館得提前收回團體討論室並提供其他讀者使用。
- 本館於收回團體討論室時,使用者若未將個人物品攜回,本館得將該室物品取出集中保管。取出之物品,經在圖書館公告後一個月內如未認領者,則由本館全權處理,使用者不得提出異議。
- 研究小間
- 需本人於借用日當天親自到圖書館櫃檯登記使用,一次最多限登記四小時。欲辦理續借者,需於借用到期前一小時無其他使用者申請借用同一研究小間者方得續借一次。
- 登記使用而遇每間可開放使用之研究小間都已有他人正在使用時,可辦理當天預約其他研究小間之接續時段使用,一次最多限預約登記四小時。
- 登記人自登記使用時間起,達半小時以上而未到現場換證使用者,圖書館將收回研究小間並開放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 使用期間內有達連續一小時未在現場使用者,圖書館得提前收回研究小間並提供其他讀者使用。
- 本館於收回研究小間時,使用者若未將個人物品攜回,本館得將該室物品取出集中保管。取出之物品,經在圖書館公告後一個月內如未認領者,則由本館全權處理,使用者不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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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視聽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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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提供硬體設備借用:個人影片欣賞座、雙人影片欣賞座、小團體影片欣賞室、大團體影片欣賞室。
- 視聽中心之簡介及使用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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